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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

日期:2016-06-22 18:00:02 来源:bet365娱乐场官网
  近日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民委、公安部等5部委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》,北京、天津、湖北、浙江等多个各省市出台了2016高考招生政策及照顾加分政策,好好学习网在此整理了河南省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:
 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

 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:

  (1)烈士子女;

  (2)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军区(含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。

  下列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

 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:

  (1)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;

  (2)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省籍考生、侨眷、港澳同胞及其眷属(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和省“百人计划”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,参照此条执行)。

 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

 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:

  (1)少数民族考生;

  (2)2012年12月31日(含)之前迁至移民(微博)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考生。

  以上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,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,最多 不超过20分。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,须经过本人申报,省、省辖市、县(市、区)招办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。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、分值不得 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。

  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

  对各批(不含艺术、体育等提前批)第一志愿填报农、林院校的考生,以及报考军队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,如生源不足,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。

  省外农林院校对此项规定是否认可,须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明确意见,我省将随生源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。

 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

  (1)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;

  (2)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,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,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,驻国家确定的三 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,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,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 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,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,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,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 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;

  (3)残疾人民警察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;

  (4)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。

 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、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、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,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。